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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請注意!上方物件照片如有街景,為物件環境介紹,非物件本身
請注意!上方物件照片如有街景,為物件環境介紹,非物件本身
溫馨提醒: 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,內政部已修正公告【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】,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,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,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【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】之住宅租賃契約,以保障雙方權益。
物件編號:CR190947桃園市中壢區環西路二段看地圖
基本資料
(註)上述各項面積合計係依地政機關登記簿 登載的面積總合(平方公尺)換算為坪所得。 (1平方公尺=0.3025坪,小數點第三位四捨五入後取二位) 物件特色
10米大面寬
室內使用空間約70坪
附子母大車位,可停雙車
適合事務所、辦公室、美容美髮
近新屋交流道,交通便利
近學校
市立新明國小756 公尺
市立新明國中894 公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