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-01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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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,仍應辦理房屋稅設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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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稅捐處表示,房屋稅係以附屬於土地之各種房屋,以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,基於實質課稅原則,無照違章建築或未辦保存登記的房屋,亦屬房屋稅課徵範圍,應依規定向稽徵機關辦理設籍。 該處進一步說明,為符合便民要求,房屋所有權人只要出具切結書敘明房屋權利來源,並承諾如有不實或發生糾紛時,願負法律責任,及如遭受取締依法拆除時,絕不以任何理由主張法外權利等,即可受理。

物件編號 YS201374
物件編號 YS201374
台北市大安區杭州南路二段 看地圖
1房(室)--廳1衛 | 8 樓 | 建坪 | 21.83坪
1878萬 > 1878 萬
物件編號 WS47545
物件編號 WS47545
台北市大安區永康街 看地圖
10房(室)2廳11衛 | B1-6 樓 | 建坪 | 211.83坪
36868萬 > 34988 萬
物件編號 WS72047
物件編號 WS72047
台北市中山區合江街 看地圖
1房(室)1廳1衛 | 11 樓 | 建坪 | 25.01坪
2700萬 > 2558 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