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現況交屋」真的免責嗎?專家拆解瑕疵擔保與保固責任差異,避開房屋買賣糾紛!
撰文:【住商美好家園雙月刊】2026/02住商不動產法務部 陳威宇
在房地產買賣的過程中,我們常聽到仲介掛在嘴邊的幾句話:「這間房我們寫『現況交屋』,賣掉後就沒你的事了」或是「賣方有提供六個月的保固,不用擔心」。這些話聽起來既貼心又保險,但事實上,許多買賣糾紛正是源於對這些用語的誤解。本文將精確拆解瑕疵擔保、保固責任與現況交屋的差異,保障您的買賣權益。
為了保障您的權益,無論您是想售屋的屋主,還是正要成家的買方,都必須知道瑕疵擔保、保固責任與現況交屋間的差異。
一、瑕疵擔保:民法中明文規定的法律強制義務
瑕疵擔保並非合約加註才有,而是《民法》第354條規定的法律義務。
1. 定義:賣方必須擔保所出售的房屋在移轉給買方時,沒有價值減少、效用減少或契約預定效用的瑕疵。
簡單來說,賣方有義務確保交屋時,這間房子要符合雙方約定的品質。
2. 責任基準點:瑕疵擔保的責任基準點關鍵在於「交屋時」。只要在交屋的那一刻,房屋存在不符通常效用﹙如:漏水、結構受損﹚或不符賣方保證品質的情形,賣方就必須負責。
3. 處理方式:通常由賣方修繕或支付修繕費用,但若情節嚴重,買方也可以主張解除契約。
二、保固責任:約定成俗的民間概念
與瑕疵擔保不同,保固責任在法律上並沒有明確定義,它更多是一種民間約定成俗的用語。
1. 定義:保固通常是指在物品交付後,若出現非人為導致的問題,賣方仍願意負責。
2. 房屋買賣適用情形:常見於建商銷售「新成屋」時提供的售後服務。對於一般的中古屋買賣,如果經紀人員要求賣方負擔保固責任,大概率是誤解,混淆了「瑕疵擔保」與「保固」的意思。
3. 案例對照:若交屋後發生地震導致房屋漏水,因為交屋時房屋是完好的,賣方通常不需要負瑕疵擔保責任;但若賣方承諾了保固責任,則即使地震導致房屋漏水是交屋後才發生,賣方仍有可能需要負責。
三、現況交屋:無法完全免責的誤區
許多賣方誤以為在契約上寫下現況交屋,從此與不再需要處理房屋的一切問題,這是一個嚴重的錯誤。
●責任範圍:現況交屋所排除的責任範圍其實相當有限。當前比較廣為接受對現況交屋的解釋,是指在交屋時,買方已知或以一般檢查方式就可以發現的問題,買方接受以此「現況」交屋,後續不得再要求賣方處理。
●隱藏瑕疵:若房屋的問題不是買方已知或一般檢查可發現(如:被大型家具遮擋住的壁癌),縱然合約上約定現況交屋,賣方依舊是要負責。
四、如何正確的免除責任
賣方若希望在售屋後不再被房屋問題困擾,正確做法如下:
●誠實揭露屋況:除了一定的價格退讓外,正確的做法應該是誠實告知屋況
●明確約定:在合約中約定「賣方不負擔瑕疵擔保責任」。
●注意限制:如果故意隱瞞屋況而不告知買方,這個排除約定就會無效(民法第366條)。
五、選擇專業品牌的重要性
房屋買賣是動輒千萬的人生大事,一字之差,可能就是數十萬甚至百萬元的修繕費差距。
●對賣方而言:搞錯瑕疵擔保與現況交屋等意思,誤以為不用再對出售的房屋負責,很可能對售屋價格做出錯誤判斷。
●對買方而言:若全盤拋棄「瑕疵擔保請求權」,日後就算遇到海砂屋、凶宅等重大瑕疵的房屋也無法求償。
選擇專業、誠信且具有品牌保障的不動產經紀業,不僅是買一份安心,更是透過專業的風險管理,確保交易過程中的每一步都走在正確軌道上。
「瑕疵擔保、保固責任與現況交屋」常見問題FAQ
Q1:簽了「現況交屋」,如果漏水賣方真的不用負責嗎?
A1:不一定。如果漏水是買方已知或肉眼可見的,賣方可免責;但若是被遮擋、一般檢查難以發現的隱藏瑕疵,賣方依舊要負瑕疵擔保責任。
Q2:瑕疵擔保與保固最大的差別是什麼?
A2:瑕疵擔保是法律規定的,基準點在於「交屋時」的狀態;保固則是雙方額外約定,針對「交屋後」出現的問題進行負責。
Q3:賣方可以完全不負擔瑕疵擔保責任嗎?
A3:可以,但必須誠實告知屋況並在合約中明確記載。但若賣方有「故意隱瞞」的情形,該免責條款將會失效。
Q4:已經簽署「現況交屋,但是交屋後漏水怎麼辦??
A4:民法有5年的瑕疵擔保,但是多數舉證還是在交屋後1-2年內發生的漏水。發現漏水後6個月內,可由房仲業者聯絡前屋主。若屋主無回應,則要寄發存證信函並主張相關權利。只要把握6個月的黃金求償其,幾乎都能得到修繕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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