簽預售屋合約要注意什麼?15項合約注意事項與必備文件統整!
| 購買預售屋時,買賣契約往往是保障雙方權益的重要依據,究竟簽預售屋合約要注意什麼?除了房屋坪數與總價之外,更要確認契約內容是否完整,以及未來交屋時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寫清楚,通常簽約重點有: • 契約審閱權利 • 履約擔保機制 • 交屋保留款保障 • 建材設備與保固 |

目錄
預售屋簽約的必備文件&物品
在購買預售屋流程中,簽訂買賣契約是正式交易的階段,以下說明在簽訂預售屋合約時,必備的文件與物品:
• 身分證明文件:本人的身分證正本、第二證件正本(如健保卡、駕照)。
• 印章:個人私章
• 已審閱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書:買方會有至少五天的審閱期間,用於詳細檢視契約條款內容。
• 相關文宣資料:建案的廣告傳單、樣品屋照片或影片、建材設備表等。
• 訂金收據或證明:先前支付「小訂」時,拿到的購屋預約單或訂金收據
預售屋在簽約時,要注意什麼?
根據內政部預售屋法規及市場常見爭議,以下整理出預售屋在簽約時必須逐一確認的重點:
注意事項(一)、契約審閱期是否足夠
法律明文規定,建商應提供消費者至少5日的契約審閱期,且依《公平交易法》及定型化契約規定,建商絕不能要求消費者「先付定金才能看合約」, 這是法律賦予消費者的基本權利。另外,合約必須清楚載明地號、建案名稱、建照號碼、各戶的樓層與戶號。簽約前務必確認建商已取得建造執照,若未取得建照即對外銷售簽約屬違法行為。
注意事項(二)、確認履約擔保機制
預售屋合約依法,必須載明採用以下 5 種法定履約擔保機制之一:
• 價金返還保證
• 價金信託
• 不動產開發信託
• 同業連帶擔保
• 公會辦理連帶保證協定(簽約時應確認專戶名稱及款項,是否確實存入信託專戶。)
注意事項(三)、房地面積與停車位規格
合約應分別列出主建物、附屬建物、公設的坪數與單價。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申請建照之建案,屋簷及雨遮採「不計坪、不計價」;停車位則需詳列其類型及長寬高,以及佔公設的面積比例。
注意事項(四)、房屋面積誤差計算
• 面積不足:建商應全部找補價金。
• 面積超過:買方最多只需支付2%的價金。
• 誤差超過3%:無論是不足或超過,買方都有權解除契約。
注意事項(五)、建材設備&規格
合約附件的建材設備表應清楚註明廠牌、型號。若寫「或同級品」,應要求建商列出可替換的品牌清單。
注意事項(六)、開工、完工與交屋期限
合約必須載明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的明確日期(例如:民國XX年XX月XX日)。建商應在取得使照後6個月內通知交屋 ,若建商逾期完工交屋,每日應按買方已繳價款萬分之五計算遲延利息。
注意事項(七)、貸款不足的處理方式
依內政部定型化契約規定,不可歸責於雙方導致貸款不足時,差額部分通常由賣方提供分期無息貸款;若買方希望「核貸成數不足時得無條件解除契約且退還已繳價款」,必須在簽約時於特約條款中明文加註但書。
注意事項(八)、交屋保留款的約定
依法買方有權保留房地總價5%作為交屋保留款(俗稱尾款),待驗屋瑕疵全部修繕完畢、複驗通過後才支付,建商不得擅自於定型化契約中調降為固定金額(如 5 萬、10 萬元)。
預售屋合約中,容易被忽略的4項目
多數人在審閱預售屋合約時,會把焦點放在總價、坪數、付款方式等大項目上,看似不起眼的條款卻可能隱藏風險,以下是說明合約中容易被忽略的重點:
1. 驗收條款的陷阱
有些合約會寫上「賣方應於交屋前完成修繕」,但卻在後面加註「若有未盡事宜,以保固方式處理」。這等於是把建商「交屋前」的修繕義務,換成「交屋後」的保固責任,減輕了建商延遲交屋的壓力。
2. 公共設施的點交時程
合約可能只約定「專有部分」(也就是室內)的交屋時間,卻對游泳池、健身房、景觀花園等公共設施的完工時間標示不清。
3. 土地使用分區的確認
買的建案基地是「住宅區」還是「商業區」,會影響到未來房屋的使用、貸款條件,甚至是轉手價值。例如,商業區的房子雖然生活機能好,但可能無法適用某些政府的優惠房貸方案。
4. 違約金的計算方式與上限
合約會約定買賣雙方的違約罰則。依定型化契約規定,買方違約(如逾期未繳款)時建商得沒收之違約金,最高不得超過房地總價的 15%(超過部分無效),且賣方違約時亦應負對等的賠償責任。
預售屋合約的快速檢查清單
複雜的預售屋合約很難在短時間內看懂,為了幫助大家在簽名蓋章前能快速把關,以下根據內政部公告的「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自主檢查表」,整理了檢查清單,涵蓋合約中核心的權益提供快速檢查:
檢查類別 | 核心檢查項目 | 法規標準 / 應注意事項 |
|---|---|---|
| 基本權益 | 契約審閱期是否載明至少5日 | 依《消保法》規定,不得少於5日。 |
| 建商是否已取得建造執照並載明號碼 | 這是合法推案的基本條件。 | |
| 是否載明法定 5 大履約擔保機制 | 應載明履約保證方式(如價金信託、不動產開發信託等)及專戶資訊。 | |
| 房地規格 | 主建物、附屬建物、公設面積是否分開標示 | 必須分別列出坪數與單價,2018 年後建照屋簷雨遮不計坪不計價。 |
| 停車位規格(長、寬、高、類型)是否清楚 | 尺寸與類型(法定/增設)會影響使用與價值。 | |
| 建材設備是否註明廠牌、規格? | 避免交屋時被降級成「同級品」。 | |
| 財務相關 | 面積誤差找補是否符合「不足全補、超過補2%」 | 誤差超過3%買方有權解約。 |
| 交屋保留款是否為「房地總價5%」 | 這是督促建商修繕的最後籌碼,不得任意降低。 | |
| 貸款不足時,是否有「不可歸責買方可解約」條款 | 確認差額分期或加註「不可歸責買方可無條件解約」之特約但書。 | |
| 雙方違約金是否不高於房地總價15% | 應為買賣雙方對等的罰則。 | |
| 時間與保固 | 是否有載明「明確的完工交屋日期」 | 必須填寫具體年月日(取得使照及交屋期限),不可僅寫工作天。 |
| 延遲交屋利息是否為每日「已繳價款萬分之五」 | 這是法定最低標準,建商不得擅自降低。 | |
| 結構保固是否為15年,且從「交屋日」起算 | 注意起算日,結構保固 15 年、固定設備 1 年,起算日均為「交屋日」。從「使照核發日」起算是陷阱。 | |
| 費用分攤 | 水、電、瓦斯「內管」費用是否由賣方負擔 | 自來水、電力及天然瓦斯內管工程費用依法由建商負擔。這是建商應盡的義務。 |
| 土地增值稅是否由賣方負擔 | 這是法規規定的賣方應繳稅費。 |
預售屋買賣合約涉及工程進度、付款安排與交屋條件等多項條款,因此在簽約前需要完整了解契約內容。透過事先準備相關文件、逐項確認重要條款並檢視容易忽略的合約細節,並利用檢查清單確認關鍵項目,能在簽預售屋合約時更加安
預售屋簽約常見問題QA
Q1:建商說合約「一字都不能改」,是真的嗎?
A1:建商提供的預售屋買賣契約內容「不得低於」內政部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標準,若有牴觸該條款直接無效。此外,針對個別需求(如貸款不足解約、建材升級等),買賣雙方仍可透過「個別磋商特約條款」進行協議增補。
Q2:合約上的「交屋保留款」只寫 5 萬元或 10 萬元,我能拒絕簽約嗎?
A2:可以,依內政部規定,交屋保留款法定為「房地總價 5%」。若建商堅持壓低保留款金額,已違反《消費者保護法》,買方除可拒絕簽署外,亦可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或地政局提出檢舉,建商限期未改善最高可處新台幣 50 萬元罰鍰。
住商艾佳房市小編:
深耕房地產領域多年,擁有豐富的房地產經驗與知識,擅長以深入淺出的方式解析土地及房屋買賣議題,協助釐清正確的觀念。
領域經驗
・ 房地產投資&市場趨勢分析
・ 北、中、南各地區不動產市場研究
・ 土地、房屋買賣契約審核
・ 不動產稅務規劃&法規解讀
熱門文字標簽:買屋房屋仲介據點契稅試算買屋線上評估房屋貸款試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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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本文參考資料來源為「內政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」、「全國法規資料庫-消費者保護法」、「中華民國內政部地政司」等,內容如有異動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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